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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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监管局内部控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日,财政部组织召开了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刘昆部长在会上深刻阐述了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中央和部党组关各地监管局的新定位、新职能、新要求,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与审计的业务分工、要准确把握同中央部门驻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关系、要切实厘清同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责定位。这三条纪律要求,对各地监管局加强内部控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内控管理者应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新“三定”规定和刘昆同志讲话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刘昆同志讲话精神和新“三定”规定,深刻领会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是进一步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新的职能定位和内控要求。

  二是紧密结合职能,及时修订完善监管局内控操作规程。督促指导各处室结合新“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和岗位特点,细化规范监管局各项业务授权、业务开展、成果上报、成果应用及反馈等全流程,明晰岗位权责,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各处室和各岗位内控职责。

  三是厘清职责边界,研究制定监管局工作职责负面清单。加强与审计部门、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学习了解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定位,做到心中有数,逐步逐条划清履职“红线”,明确不得变相开展的检查工作和超越职权行使的职能。

       四是做实日常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狠抓政策宣传和制度贯彻,严格落实《内控风险提示管理办法》,督促各处室做好业务和内控管理的双重职责,做好内控自查工作,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及时发现业务和廉政风险隐患并予以警示,形成日常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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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