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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非税收入退(调)库审批办事指南

  一、监管事项名称:中央非税收入退(调)库 

  二、需提供的文书材料 

  (一)退(调)库申请报告; 

  (二)入库凭证; 

  (三)其他有关资料。 

  三、办事程序 

  (一)受理退库申请:对根据国家规定应退库的中央非税收入,由缴纳单位提出退(调)库申请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核定后报监管局审批。 

  (二)审核退库资料:一处经办人员在受理合格申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员初审-业务处负责人复审-局领导审签三级审批程序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审批工作,必要时应派人进行实地核查。 

  (三)办理退库手续:审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开具“收入退还书”(或“更正通知书”)送缴纳人或代征代收单位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办理退(调)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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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