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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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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西监管局:“五力”协同促进财政金融监管提质增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江西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机制,积极防范重大风险,切实提高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一、凝聚监管合力,积极发挥“哨兵”“探头”作用

  根据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要求,构建内部有效沟通、外部有序对接的监管格局。一是加强向财政部预算司、金融司、资产司等业务主管司局请示汇报,准确领会和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放大监管成效。二是深化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协作,与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证监局联合印发《属地金融运行分析工作协调机制》,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签订信息共享备忘录,进一步加强与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协调,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监测协同。三是强化对外政策宣导,站稳人民立场,保持斗争精神,持续关注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处理好维护中央财经纪律与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推动数字助力,加快实现“生产力”跃升

  充分运用大数据为监管赋能增效,准确识别、迅速锁定、主动预警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大数据+财政监管”效能。一是完善在赣金融企业信息直报机制。每季度采集在赣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和投融资业务台账等资料,实现“人员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监管更精准”。二是研发在赣金融企业监管数据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系统的数据导入、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提示预警等功能,全面掌握金融企业财务资产数据,比对分析各项指标的变动趋势,并对金融企业的资产营运、成本费用、财务信息等进行综合研判,切实提高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测能力,持续完善区域金融运行分析评价体系。三是建立财政金融监管案例库。整理汇编近年来财政金融监管发现的典型问题,将有关情况导入在赣金融企业监管数据信息系统,为下一步工作及业务培训提供参考借鉴。

  三、坚持双向发力,全面实施“穿透式”监管

  立足金融企业和融资平台两端视角,实现对投融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全面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从财政部门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角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开展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测和区域金融运行分析,督促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二是从金融企业作为地方政府债权债务人角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重点监督属地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题早发现、早暴露、早处置。

  四、发挥监管效力,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按照“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要求,把监管成果利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结合日常审核、核查及调研等工作,形成专题材料反映政策建议。如,我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等多项调研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二是通过下发监管意见书、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规范整改,形成监管震慑。如,根据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监管情况及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审核情况,分别向经办银行、用款单位下发监管建议书,并采取约谈方式,面对面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如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五、加强队伍战斗力,着力保障“紧平衡”运转

  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提高财政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实战水平。一是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着力完善相关岗位职责分工和AB角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实施方案科学、人员搭配合理、推进工作高效。二是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注重用标准提效率,以纪律防风险,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内控合规理念,将守纪律、讲规矩贯穿监管全过程和内部运转始终,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统筹各项工作开展。坚持科学选点,做好实施方案,组织多个工作组赴同一地区一揽子开展工作,根据现场核查情况随时调配人员力量,实现人力资源效能的最大化。四是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实施以干代训、以老带新,外出工作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头作用,采取“分析+实战”“分组+会审”等方式,提升年轻干部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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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