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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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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坚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5月30日,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围绕党的纪律建设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专题纪律党课。刘志从党的历史、财政监管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六大纪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个维度,结合典型案例,深刻阐明了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从四个方面深刻认识并贯彻落实好党纪党规,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保证了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用铁的纪律教育、规范、约束党员和干部,是贯穿党的历史的一条主线。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始终把纪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十多年来,我们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打虎”、“拍蝇”、“猎狐”重拳出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先后三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不断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朝着系统化、具体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的强大定力。 

  纪律规矩是财政监管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必须以更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执行。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既是党中央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财政部江西监管局自身履职尽责的需要、事业发展的需要。从自身建设来看,遵规守纪是我们安身立命、干事创业之本,要深刻认识纪律规矩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时刻自重自醒,严守纪法规矩。从财政监管工作角度来看,财经纪律被纳入党内法规,要求我们更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增加了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处分条款,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也为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面对当前财经纪律领域存在的问题,必须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主责,积极稳妥加以整治。从机构职能来看,要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日常言行中、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折不扣把党中央、部党组的要求落实到位,把讲政治的要求持续深入地传导到监管服务对象,推动地方财经秩序根本性好转。 

  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本次修订的《条例》继续对“六大纪律”进行了充实完善。要深刻剖析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度透视违纪违法干部“破纪”、“破法”情况,进一步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严格自我约束,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推进纪律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入行,坚持在学习中强化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升本领、改进工作的过程,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实效,把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打得更牢固,推动财政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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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