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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四结合”
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审核工作

  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近期,江西监管局采取“四结合”方式对江西省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进行了审核,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独立审核和联合监管相结合。审核人员先后赴赣州市章贡区、于都县、兴国县、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丰城市开展审核,同时会同江西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员一起深入赣州市章贡区、南昌市青云谱区开展联合监管,确保审核高效有序。

  二、查阅资料与走访现场相结合。认真查阅县(市、区)级资金拨付资料、工作总结报告、业务进度报表、项目建设管理资料、业务台账、征收补偿协议、入户调查表等资料,切实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积极走访现场,先后走访接受租赁补贴的家庭8户、棚户区改造拆迁现场5处、安置房建设现场8处、老旧小区改造现场23处,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

  三、听取群众意见和做好群众工作相结合。在走访现场过程中,审核人员对90余位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并与基层财政、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进行解答,取得了较好的政策宣传效果。

  四、审核工作与调研工作相结合。在审核过程中,认真听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进行了思考,撰写了调研文章,就开展定点棚户区改造、合理设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标、做好棚改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衔接等提出了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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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2日